保安公司保安的值班用品應該如何管理
標題:保安公司保安的值班用品應該如何管理 |
日期:2020-5-26 11:08: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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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值班用品的不正常損壞或丟失,要及時報告保安部,保安部追究保安隊長,保安隊長追究責任人,責任人要照價賠償或折價賠償。
2、值班用品必須定期清潔保養,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。
3、值班用品指值班御寒用的棉大衣、雨用的的雨具、照明用的的應急燈具等.
4、物品年終進行檢查,如超過使用年限依然完好,應照常下發管理處。
5、棉大衣使用時限2年;雨具使用時限1年;照明用具使用時限1年(實際操作根據實際情況而論)。
6、保安隊長負責簽字領用,負責發放到各各崗位以及管理的造冊登記,保安部做不定期檢查。
7、保安隊長負責值班用品使用時間的控制。
8、保安隊長是值班用品使用狀態的責任人,損壞、更換及時上報管理處和保安部。
9、交接班時,值班用品須認真檢查,如實記錄,交接雙方共同簽字。
10、值班用品由各管理處做需求計劃上報公司保安部,保安部匯總審核后做購 置計劃報告總經理批準,指定專人購置,造冊登記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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